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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全管理办法》
2022-11-18 来源: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后勤管理处 作者: 【

为了加强水电维修日常管理,强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加强对水电资源的科学管理,增强水电节约意识,本着安全、节约、科学的原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德阳市用水用电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水电管理

一、水电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 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水电用户,其

职责有: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制定学校水电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划;

3.核定水电用户的使用性质;审核水电收费价格。

(二) 水电維修科是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水电资源管理的机构,其职责有:

1.保证学校水电正常供应,负责供水管道、泵房、输电线路、高低压配电房的日常维护、巡查及值班等管理工作;

2.受理各单位及个人用水用电申请,并对日常用水用电进行管理;

3.负责供电供水区域规划和改造工作;完成水电全面计量管理工作及各项数据汇总分析;

4.负责与地方各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

5.负责水电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二、水电资源的申请及受理

(一)凡需要开户用水用电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水电维修科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水电使用(改造)申请表,水电维修科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在确保水电正常供应的前提下,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接水接电,施工涉及的有关工程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二)凡需要申请接水接电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向水电维修科提供规范的施工安装图纸等有关资料。水电维修科应在用户申请资料齐全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三)商户的水电使用申请经水电维修科批准后,需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按规定缴纳水电使用保证金。

(四) 学校和用户的水电设施管理使用权限按以下规定划分:以水电计量表记箱为界,计量表记箱前(含计量表计箱)的供水供电设施归学校管理使用,计量表记箱后的归用户管理使用。

(五) 用户如需变更用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用水用电等,均应事先向水电维修科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管线上,各单位和用户不得向学校外单位或个人转接水电,违者按窃水窃电处理。

(六)各单位或个人因检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停水停电的,应提前三天向后勤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规定实施。各单位遇有重要活动需确保水电供应的,应提前三天将情况通报后勤管理处,以便做好水电供应保障与协调工作。

三、水电工程管理

(一) 任何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未经水电维修科同意,

不得在学校辖区内的管(线)上接水接电。

(二) 用户如需更换、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水电管线及设备,必须按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由水电维修科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水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

(三) 凡新建、改建、装修等工程竣工验收时,水电维修科参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水电竣工图各二份,以备管理和维护。

(四) 学校的供水工程及输配电工程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组织规划与实施,并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五) 凡人为造成供水供电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六) 为确保安全用水用电,加强水电计量管理,凡各类维修改造工程和建设工程,没有后勤处水电审批验收单,学校计财处不予支付工程款。

四、水电计量及收费管理

(一)表计管理

1.凡是属于学校辖区范围内的水电用户均应在每一个受水点和受电点安装水电计量表记箱(包括校内教职工宿舍),每一个水、电计量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计量表计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他办法解决;

2.计量表记箱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确定、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接线等均由水电技术人员负责,用户应提供工作上的方便,所发生费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3.临时用水用电的用户需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使用,并应安装计量表,安装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对未安装计量表者,由后勤管理处按水管管径计算流量(根据实际使用水压)、用电设备额定容量总和、水电使用时间、本规定的水电计算单价收取水电费;

4.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保管,用户不能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性及安全的物品;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表计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责承担更换计量表的费用;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承担;

5.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计量不准,需要退补水电费的,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用户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电费。

(二)水电定价与收费管理

1.水电价格由学校后勤处根据地方水电部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2.校外用户(单位)的水电费采用学校往来收款收据。用户根据需要,在结算时间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收取的水电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专户;

3.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抄录计量表读数,如因用户的原因未能如期抄录时,可通知用户待期补抄或按前次用水电量计收水电费,待下次抄表时一并结清;

4.用户核实后勤管理处的水电费结算清单后,如有疑问须在15天内向后勤管理处提出意见,双方核对水电数据;

5.校外用户应按后勤管理处规定的期限交清水电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

6.后勤管理处应及时清理欠款,并对连续二个月不缴纳水电费及滞纳金的用户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

(三)水电计量指标管理的分类

水电计量指标管理是后勤处实施节能降耗工作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通过水电计量指标管理,可加强对学校各部门水电使用的管理,迖到节支增效的管理目标:

1.由学校统一支付水电费的单位。根据学校管理职能划分,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托收管理属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单位的用水用电;

2.实行定额管理的学生公寓。学生公寓按学生人数进行定额管理。学生用电量定额为每人每月5度,定额部分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自负,按德阳市电力部门对居民用电所核定的收费标准加水电的附加单价收取;

3.实行按实收费的单位。根据学校管理职能划分,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托收管理水电的各经营单位。水电计算用量按表计抄见量确定,水电损耗量及附加单价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用户确认后,由学校计财处收取。

五、电力空调及电热设备管理

(一)凡具有制冷制热功能,用于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机组,均视为空调设备。

(二) 各部门负责人有空调及电热设备管理使用的责任,严禁因私人目的在办公室使用空调及电热设备。

(三) 空调使用应科学合理。空调温度设置原则上夏天气温不低于26度,冬天气温不高于20度。非工作时间不开空调,下班应关闭空调等设施。

(四) 严格控制使用空调及电热设备。确系教学及办公需要安装空调及电热设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由后勤管理处派电工现场勘察,符合条件方可安装。

六、水电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一)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制订学校内泵房、配电室、水电管线、公共场所的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校内泵房、蓄水池及附属设施的日常保养;加强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水泵工、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省、市行业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按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落实。

七、节能管理

(一) 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开展水电设备的节能改造,使用节能产品。

(二) 杜绝“长明灯” “长转扇” “长流水”。各办公室人员、各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到人走灯灭,各水电设施在不使用的时候都要关掉水电开关,长期不用应断开水源电源,减少耗能。

(三) 无特殊需要不开各种装饰灯和庭院灯;路灯定时要根据当天天气预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

(四) 禁止用自来水降温或随意开启消防龙头。校园绿化需要用水浇灌时应注意节约用水。

(五) 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等情况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及窃水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六) 加强科学管理和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管理作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并采用制度约束等手段治理浪费现象。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节约水电措施不力、浪费现象严重的部门和单位予以曝光,通报批评。

八、违章与处罚

(一)严禁窃水窃电行为,窃水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

2.绕水表电表接水接电;

3.伪造、拆换或启动表计封印用水用电;

4.故意损坏计量装置;

5.故意使电表、水表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6.将水龙头开启很小以至水表无法计量;

7.未经许可(消防事故除外)擅自开启公共消防用水;

8.采用其他方法窃水窃电。

(二)对查获的窃水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水或供电。窃水窃电者应按所窃水电量补交水电费,并承担处罚。如违章用水用电起始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六个月计算。

(三)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水窃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水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四)各教室、图书馆、自习教室等公共区域,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50%以上的区域有长明灯的,首次发现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第二次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领导,并视情况对相应单位予以处罚。对在光照充足的情况下开启照明灯具者,巡查中如首次发现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领导,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处罚。

(五)水电维修科或水电费抄收人员擅自减免用户水电费,或故意少抄、少收用户水电费的,在追究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的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追缴全部欠款,并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后勤管理处对检举、查获窃水、窃电或违约用水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电维修日常工作

一、片区巡查机制

水电维修科将班组进行有效划分,由各组组长进行统一安排,每天定期巡查,对可能会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设备或环境做出预判,对产生的异常现象做及时处理。对能够独立处理的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

二、维修服务时限及跟踪调查

(一)维修科人员在接到维修任务10分钟以内必须通知组长,并说明维修内容及地点。

(二)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勘查,并立即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三)如因材料等原因不能及时维修的,维修人员在2小时内需向报修人员进行回复,并与报修人员另约维修时间,由现场维修人员负责解释工作。

(四 对不能维修的报修项目在2小时内上报相关领导,并立即启动维修立项上报程序,并记录在案,力争在5日内拿出解决方案。

(五)对需外聘专业维修人员的维修任务,应纳入学校采供中心招标。并在确定了中标单位后立即通知用户,做好协调、管理、监督的工作。组长要对该维修任务进行全面跟踪。

三、公共区域的照明管理

(一) 学校所有公共区域道路照明均采用时控开关和光控开关并联管理。

(二) 学校所有公共区域的过道照明均采用时控开关或声控开关管理。

(三) 每日夜间值守人员需对校内照明设施的开关时间、设备完好及线路的正常与否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四) 夜间值守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照明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材料管理

(一)管理目标

强化物资管理,严格控制物资、材料消耗,做到物尽其用,杜绝闲置占用资金,切实降低费用支出,使物资计划、领用发放、储备物资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管理措施

1.各组通过日常报修及材料使用情况,建立合理的常用维修材料的基本库存数量,并保障材料持续维持在基本库存数量。

2.因抢修等紧急情况使用减少了基本库存量,需及时补充。

3.各组填报材料采购计划时务必保证合理性、科学性、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不良现象。

4.维修人员在库房领取材料时,填写材料领用表,并签字确认。

5.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作业时,填写维修作业单,记录领用材料的实际使用数量及去向。

6.每月月末材料领用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交至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核对,形成入库、出库、实际使用、库存数量的总清单。

第三章 校舍及水电维修

一、坚持“巡修为主,报修为辅”的工作方式

(一)每月组织维修检查1 一2次,每次检查时间由后勤管理处确定。

(二)维修检查的内容:包括水管道、水龙头、水箱、水泵、水表及一切供水设施;院内路灯、灯具、开关、吊扇、插座、电表、线路及所有供电设施设备。

(三)每周四、周五上午为水电巡修时间,派专人重点巡修公共场所及重点部位。

(四)检查巡修过程须作详细记录,并如实填写“维修检查统计表”,由参检人员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五)对检查巡修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能当天修复的,就当天修复,不能在当天修复的,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或三天内进行复查。

(六)检查巡修后,根据维修单上用户意见进行回访,了解维修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的办法。

(七)检查巡修结果,每月底进行讲评。

二、教学楼、实训中心楼的维修管理

(一)有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需要维修的事项由该班级负责到后勤管理处报修(如桌、椅、门、窗等家具维修,属人为造成损坏的要收取基本材料费)。

(二)流动教室由使用者负责管理,需要维修的事项由使用人员负责到后勤管理处报修。

(三)实训中心由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需要维修的事项,由管理人员到后勤管理处报修。

(四)后勤管理处接到报修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若不能按时维修,要及时通知报修人并预约维修时间。

(五)抢修、紧急维修项目要在接到报修后立即赶往现场修理。

三、学生宿舍的维修

(一)学生公寓的门、窗、床等家具及水电设备需要维修的事项由居住本宿舍的学生到本栋公寓管理员处报修。一般的小维修如卫生间灯泡坏、寝室空气开关跳闸、保险管坏、阳台地面漏堵塞、洗手池堵塞等由公寓管理员负责修理;不能维修的由公寓管理员鉴定是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并报公寓管理科,由公寓办负责人统一到后勤管理处报修。

(二)后勤管理处接到报修单后,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曰内安排维修,维修完毕要报修者或公寓管理员验收并在维修单回执单上签字;不能按时维修的,维修人员要及时告知报修者或公寓管理员,并预约维修时间。紧急维修事项要在接到报修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维修。

(三)属于日常消耗品的维修项目不收费(如灯泡、灯管、水龙头、水阀、水表等),人为损坏要收取费用,如故意损坏视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四)属于使用不当损坏或不按规定使用损坏的维修项目要收取材料费(如开关、插座、保险管、换门锁、换玻璃等)。

(五)报修洗手池和厕所堵塞的需交服务费,(费用是用于付外聘维修工作人员的酬金),如因化粪池满造成堵塞的,不收居住人的费用。

(六)需交维修费、材料费的统一将费用交到计划财务处后,凭交费发票维修。

四、对维修人员的要求

(一)不许随意停水、停电,除水电部门通知停水、停电外,大型维修项目均安排在假期进行。

(二)文明维修,服务热情,不得与维修周边人员发生冲突。

(三)根据维修要求领取必要的维修材料,并做好维修记录。

(四)维修更换后的废旧材料必须回收到仓库,由仓库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用水、用电,杜绝一切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有计划性。

1.开学前应做的工作(含寒假和暑假):

(1)教学楼内的照明、桌椅、玻璃、上、下水设施;

(2)学生宿舍内的照明、上、下水管道、室内设施、门窗;

(3)供水设施。

2.雨季前(4月份以前)应做的工作:

(1)清理雨水井口及化粪池;

(2)各建筑物上的避雷装置;

(3)维修漏雨房及应完成的粉刷任务;

(4)对校园供水供电管、线路等电气设备、管道进行维修;

(5)清理蓄水水池。

(七)日常维修,应以主动检查为主,认真解决巡查中的问题,不走过场。对于报修内容认真分析、归类。常规维修事项应在接到报修单后24小时之内完成,确属工作原因不能在24小时解决的,要向报修者说明情况,并妥善安排。中大型维修,所修内容复杂、量大需在24小时内提交维修方案和预算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费用较大的由后勤管理处提交学校研究解决。

(七)电工应经常检查全校用电设备,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处,并及时维修。保持用电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保持备用设备完好,要随时开得动,用得上。如出现故障,要连夜抢修,不得拖延。

(九)学校水、电管线的有关图纸资料要妥善归档保存,不得遗失。

(十)水电工要熟悉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的位置。定期清理,保证下水通畅。如因故堵塞,要及时疏通,如需雇人用机械疏通,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拖延。

五、违纪责任

(一)维修实行承诺服务,达不到服务承诺要求的,可向后勤管理处举报,一经查实,即按管理要求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并给予举报单位或个人适当奖励。因报修不及时,影响教学、工作和生活的,由使用管理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有违纪或迗不到上述要求,将视情况给予批评等处罚,问题严重者,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