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章程
2019-12-09 来源: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作者: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

第二条 性质

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是在校团委领导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及四川语委《关于发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通知》精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等工作,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给广大师生创造更好的语言文字学习提高平台的校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宗旨

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

第四条 部门设置

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成员由校广播站、海浪口才协会、普通话推广及规范字监督员组成。目前推广中心共有四大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媒体部、监察部、活动部,其中设指导老师1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各1名,在学校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具体实施语言文字培训和规范化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部门简介

(一)办公室:在语委办的指导下,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反馈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对各部门进行的活动及时做到监督管理。

(二)媒体部:1.运营微信公众平台,负责日常推送。包括普通话教学、考证相关信息,学校“早讲晚练”特色活动及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比赛宣传,优质电台语音推送(原创)等等。2.负责中心活动、比赛的展板绘制、海报制作、摄影摄像、新闻稿件等宣传工作。

(三)监察部:记录、监察并反映日常工作情况,督促各二级学院的普通话推广及规范字监督。保证日常工作协调有序地进行。

(四)活动部:负责一切活动及比赛的外联、策划、实施、总结,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活动的组织工作,锻炼自身的交际能力、组织能力、服务能力。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1.负责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完善制度设计并组织推进落实。

2.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类活动和比赛。

3.带领校队外出参加各类语言类比赛或语言文字的交流学习。

4.认真学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语言文字规范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并结合本职工作,带领本部门落实语委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计划。



第二章  纪律


(一)对于在推广中心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干部,推广中心将上报校团委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于不执行推广中心的决议,违反《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章程》的成员,推广中心将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清退。 

(二)推广中心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推广中心的各项条例: 

1、推广中心成员应遵守《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  

2、推广中心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推广中心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不检点行为; 

4、推广中心成员不得以学生组织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5、推广中心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6、推广中心成员必须带证上岗(普通话等级测试≥88分),规范推广中心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7、推广中心成员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8、推广中心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9、推广中心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负责制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校学生使用普通话和学校使用规范文字的情况,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并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对在校学生开设语言文字相关课程,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综合素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推广工作。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推广中心学生干部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积极引导全校师生关注社会语言生活,监督、评测语言文字的社会运用。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和中文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学校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大学生语言文字推广中心

二0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