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四 川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共 青 团 四 川 省 委
2020-12-11 来源: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作者: 【

四川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 第 23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 1998 年起,每年 9 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 23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 号)精神,2020 9 14 日至 20 日是第 23 届全国 推普周。现就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通过举办推普周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示范引领,汇聚推普合力。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和四川省2020 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和四川省 2020 书香天府. 全民阅读活动,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尤其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各类社区教育机构要利用好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充 分发挥教育培训、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聚焦重点,瞄准推普目标。聚焦民族地区特别是深度

贫困地区,加大对 7 个未摘帽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推普 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深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试点,促进 适龄儿童入学前过好语言关。针对青壮年农牧民、层干部等 重点人群, 开展送经典下基层、普通话培训等活动,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扎实做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持续提高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

(三)创新方式,保证推普实效。各地要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创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推普作品,大力开展公益性推普活动。各地语委要牵头协同成员单位,引导和组织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等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行业特点,系统总结各级各类组织机构和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等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深入挖掘和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感人事例,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多种媒体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要重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 探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广告屏(牌)、宣传橱窗以及“两微一端”、抖音等载体,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 众喜闻乐见、踊跃参加的活动。

(四)加强宣传,营造推普氛围。各地要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各地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

 四、组织实施

(一)推普周期间,省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举办推普周开幕及重点宣传活动。省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语委办)负责指导全省开展推普周系列宣传活动,制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巡视、观摩、检查。各地和各行业系统可根据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色,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安排有关重点活动、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通过各类媒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二)各地要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创新开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绿色、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三)各市(州)语委、各高等院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协同语委成员单位,尽快制定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 2020 年8月 20 日前、9 25 日前报送省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语委办) 。 各市(州)级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请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有关总结情况及时报相关上级部门,同时报送省推普

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语委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厅社会与民办教育处(省语委办)陈雪梅、程榕

联系电话:028-86128201

传真:028-86113112

电子邮箱:scywb8611103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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