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并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按教育部政法司《关于征求<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处。各位教师也可直接将意见建议发至我处邮箱kejichu@mail.scimvc.cn。
附件: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