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08-14 来源: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作者: 【

 

校内各单位:

20142015学年,全校教职员工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大力倡导和弘扬“以师为尊”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在教书育人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优秀教师

从专任教师中推荐、评选。

(二)优秀辅导员

从专职辅导员中推荐、评选。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从学校从事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行政、教辅岗位人员中推荐、评选。

二、评优的范围

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教职工。

三、 评优的条件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及办法》执行。

四、评优注意事项

(一)评选说明

1.本次评优的比例为各部门上学期总人数的15%以内;

2.部门设立不足一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评优,工作不足一年的教职工,不参加本次评优;

32人(含2人)以下的部门,原则上不分配推优指标,如员工认为符合优秀条件,可以向人事处自荐或由部门领导推荐,提交校务会讨论审定;

4.兼职人员不在兼职部门参加评选,本学期工作调整的人员,仍在原所在部门参评;

5.专职辅导员评优单列,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报学生处综合评定后确定人选。

(二)各部门应将推荐的优秀名单及《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15年度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于825日前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汇总后报校务会审批,学校于91日前将拟定的优秀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表彰决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度教师节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 审批表下载.doc

3.《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及办法》(学校网站下载)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