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校长及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主管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跟踪服务、经费管理、项目结题及鉴定工作,负责对外科技服务及其管理工作,发挥监督与保证作用;

4.负责各种科技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科技工作量的计算,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5.负责全校各类专利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果划分密级,并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6. 负责产、学、研相结合的具体协调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7.管理部门网站,宣传学校科技成果,报道科技工作动态;

8. 组织全校学术交流活动;

9. 负责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及其经费管理,负责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工作;

10.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科技活动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认定及评奖工作;

11. 组织《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学报》的征稿、审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12.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

13. 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4.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